12月18日,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正式成立,這是全國首個依法設立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決策、咨詢機構。會上發布《關于將特種設備下次檢驗日期認定到月份的提案》、《關于規范電梯載荷試驗工作提案》。
嚴格規范電梯載荷試驗
新成立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將對我市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以及安全監察方面提出建議,參與我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對安全隱患、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等。
會上發布的在《關于規范電梯載荷試驗工作提案》提出,各電梯使用單位應委托電梯維保單位進行電梯載荷試驗。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電梯,告知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并于10個工作日內報送設備使用地轄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處理。
會上還發布了《關于將特種設備下次檢驗日期認定到月份的提案》,結合特種設備應當提前1個月報檢的要求,設備從報檢到完成檢驗最長可有2個月時間,降低使用單位設備過期未檢將面臨的行政處罰風險。
將逐步建立信用管理系統
深圳將逐步建立特種設備信用監管系統,記錄信用不良記錄,采用類似駕照扣分機制,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的安全監管。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電梯、起重機械的維護保養使用單位應當委托依法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使用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按違法設備的數量每臺處以3萬元罰款,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特種設備產品質量、安裝、維護及檢驗等的監督抽查時,發現不合格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改正,處以兩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十萬元罰款,并提請有關部門吊銷相應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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