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至16日,沭陽港口管理處對城區港口碼頭大氣質量提升工作進行督查。
對照 “三有一規范”標準, 督查組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發現城區各港口、碼頭基本配備了沉淀池、沖洗設備和作業人員,建設了噴淋抑塵設備,貨物裝卸比較規范,但在出入口硬化道路方面仍達不到要求。
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該處一律建立檔案,責令各港口碼頭進行徹底整改。暫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相關單位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并跟蹤落實。
對隱患嚴重且無法保證大氣質量提升的生產經營單位,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確保此次城區港口碼頭大氣質量提升專項整治活動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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