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徹底解決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裝卸運輸業港口碼頭吊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按照該區統一部署要求,浙江省舟山市市場監管局普陀區分局決定開展港口碼頭吊專項整治工作。
近年來,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特別是“三局合并”后,普陀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力量得到大大加強,為促進普陀區特種設備安全形勢持續好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通過上述事故反映,裝卸運輸業碼頭吊的安全隱患依舊突出,主要體現在:部分使用單位安全觀念意識薄弱、主體責任不落實,設備檢驗率低和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碼頭吊往往分布在偏僻海島,使用頻率不高,找不到主體責任人,造成執法部門取證難、查處難。
為進一步強化碼頭吊的安全監管,普陀分局通過精心布署,制訂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了整治步驟和要求。一是發動部署。依靠地方政府進一步摸清碼頭吊使用及分布狀況。二是檢查整治。對起重量在3T以上起重機按《特種設備安全法》進行處理,對起重量在3T以下的由安監部門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無出廠資料、無銘牌、無法確定其是否屬于特種設備范圍內的起重機,一律先予以停用,待有資質的起重機制造、改造單位核準其額定起重量后再行處理。三是總結提高。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強化港口起重機監管薄弱環節。
手機版|
關注公眾號|

下載手機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