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7月30日電(李碩 實習生聞雨)新華網從上海市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上海28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從準入立項、用地管理、規劃許可、開工手續、竣工驗收和服務效能等6個方面,提出了23項改革措施。
“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告知承諾是這次改革過程中需要著力推進的內容。”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周強表示,要加快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加強部門間橫向協調和各層次縱向聯動,推進項目前期立項、規劃、用地、環評、施工許可等全流程工作,解決堵點、難點問題,保證前期工作深度達到規定要求,爭取盡早開工建設。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周強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言。新華網 張千石攝
今年上海整體投資投資形勢較好,經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上半年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6.7%,增速在東部主要省市中居首位。上半年,上海圍繞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社會民生、生態文明、綜合交通、安全保障和能源供應五大領域,研究制訂了今后三年的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清單。
周強介紹,接下來將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提出今后五年的重大儲備項目。對其中部分帶動性強的功能性項目,還將安排6000萬元人民幣專項研究經費,推動預備項目加快轉為正式項目,形成“儲備一批、安排一批、建設一批、竣工投產一批”的良性循環。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周強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言。新華網 張千石攝
周強表示,上海初步考慮圍繞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和強化項目過程服務監管,對于部分具有明確標準、技術規范的許可事項,簡化或取消行政審批,由企業按政府部門公開的標準、技術規范和相應要求,做出書面承諾后自主開展相關工作,并向政府部門報備情況,政府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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