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是從企業性質上說的,指所有權(全部或大部)控制在家族(及關聯)成員手里,即家族所有。家族管理則是企業的經營管理權被家族成員及其關聯成員所把持。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但不必然聯系。比如,以前有些國企雖然不是家族所有,但可能事實上淪為家族管理,現代有些歐美企業雖然是家族企業,但聘有專業的職業經理人負責打理,不是家族管理。所以,正確地理解上述概念,有助于我們更好地面對和解決實際問題。
在亞洲,尤其是國內,最常見的情形應該是,企業本身歸家族所有,同時又由家族(及關聯)成員進行管理。造成這一現象,既與環境有關(社會制度、信用等的缺失造成企業在發展初期不得不借助和倚重血緣、裙帶、同學、朋友關系的力量),又與自身素質有關(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家族管理已經成為繼續發展的阻礙,卻依然沒有認識到,或者雖然認識到卻無法依靠自身所掌握的知識和能力去解決)。客觀地說,家族企業本身無可厚非,而家族管理在實踐中卻弊病多多,除非負責管理企業的家族成員的確是優秀的精英人才。
有人認為解決家族管理問題,就是讓不適應現代管理的家族(及關聯)成員離開現在所占據的職位/崗位。這個工作有難度,筆者建議按以下兩步來走:
一、個體的行為受思想支配,所以要先給老板及其家族成員“洗腦”,幫助其提高認識,轉變觀念,使其要么愿意退位讓賢,要么愿意改變自己。具體的辦法可以是:為他們提供參加高層次管理論壇、峰會、沙龍、俱樂部的機會;引薦高水平高素質的學者、專家、咨詢顧問、優秀企業家等與其交朋友;送到長江商學院、中歐國際、北大光華、清華經管等進修EMBA...等等。當他們視野開了、眼界寬了、境界高了、格局大了,對企業治理與企業管理的認識自然也就上去了。
二、對愿意退位讓賢的,盡量滿足其要求。給足待遇(可以考慮股權、獎勵等多種形式)、給足面子(可以設立顧問委員會、研究中心等議事或研究機構安排其進入)。當然,同時要有更職業和專業的替補者能夠馬上接過班來。
第二步不難,關鍵和難點在第一步,它耗費實施者的心力,更考驗其智慧。想要快刀斬亂麻,畢其功于一役,可能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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